关键词不能为空

位置:白城汽车新闻网 > 汽车新闻 > 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-福特汽车公司

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-福特汽车公司

作者:白城汽车新闻网
日期:2019-12-14 03:17:17
阅读:
<a href='https://www.baoyanxingh.cn/tag/futeqiche_3740_1.html' target='_blank'>福特汽车</a>(中国)有限公司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

原文如下:

野马商标侵权声明

声明内容:

我公司为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。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(2016)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“野马”的行为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,给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,现特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。

2016年2月,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(福特野马)与其重名,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。

2018年初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,并赔偿野马汽车相应的经济损失。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,在“福特汽车官方网站”首页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从此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“野马”对外宣传。

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

据悉,四川野马汽车早在1986年便已注册了“野马”商标,并且后续还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,而福特“MUSTANG”概念车进入中国后,其中文名“福特野马”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06年。

白城汽车新闻网一直为网友的需求而努力相关推荐